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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执行利剑,守好为民初心——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昭喆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19 11:12:01





    王昭喆,男,汉族,1994年6月出生,2021年入职修武县人民法院,现为执行局执行干警。该同志始终秉承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培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办案,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带领团队取得优异成绩。

    自2021年12月起在执行局工作,他先后带领快执团队、王昭喆团队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全年带领团队成员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624件,结案582件,全年结案率达到93%以上,执行完毕率达到41%以上。

                                 情法并用,巧执抚养纠纷

     他始终秉持文明执行的理念,从细微处入手,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力地保障了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家庭和谐发展。在办理王某申请周某某执行抚养权一案中,他花费前后四个多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远赴外地和孩子谈心,并及时将孩子的真实意愿传达给他们的父母,取得了父母双方的理解,使他们认识到离婚后的父母在进行抚养和探望时更应该以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为基础,最终,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意愿,寻求了一种最为适当的途径解决了由来已久的矛盾,化解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也同时化解了一个矛盾重重的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高效执行,巧解烦“薪”事

    他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办理经手的每一起案件。2023年下半年在办理涉及数十人的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在网络查控系统中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难以往下进行,后与申请人、被执行人公司多次沟通后,最终拘传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并让其提供担保,之后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完毕,经过不懈努力为老百姓将血汗钱讨要回来,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成功将系列案件予以化解。

                                  抽丝剥茧,巧寻财产踪迹

     在办理江某申请执行河南第一火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从申请人提起诉讼到申请执行已过去将近六年时间,被执行人已成空壳公司,且在全省范围内的执行案件较多,他与申请人沟通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查找财产线索,但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他克服困难,加班加点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被执行人起诉案件,通过一件件案件梳理,找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通过提取到期债权,实现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了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度。

                                   善意文明,巧助企焕生机

     2023年6月,在办理多家企业申请人申请执行焦作某公司多个案件中,他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相融合,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为保障多家企业的切身利益与优化地区营商环境要求。面对在三年疫情中遭受重创的建筑构件铸造企业,他多次实地走访后采用“活”查封的方式,将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进行查封,并允许企业在查封期间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变卖和设立抵押权等。同时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让被执行人继续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按期偿还债务,不仅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且未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取得双赢效果。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也给困难重重当地企业一个缓和的时间,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在院内组织的集中执行活动中,他提前做好案件、路线、人员规划及突发情况预案,带领执行实施组冲锋在前,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局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牢固树立为民办案理念。2023年,他带领团队成员攻坚克难,办理大案要案难案,冲锋在一线,将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减少信访隐患,为全局在全省排名靠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自进入法院以来,他始终坚守在执行一线,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办理每一个执行案件。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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