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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调解工作室的故事】交通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4-05-21 18:33:57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0月18日,被告驾驶小型客车,沿中原银行院内由东向西进入竹林大道时,与沿竹林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原告骑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被告负该起事故责任全部责任。原告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修武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刘玲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她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帮助受害人快速拿到赔偿款。于是她一方面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使其充分了解到,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经过释法明理,原被告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之内支付赔偿款。案件调解结案后的第二天,原告就打来电话,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个纠纷法院这么快就帮我化解了,法院真是为民办实事啊。”

    近年来,修武法院一直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履行期满前沟通协调,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让胜诉权得到及时实现,才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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