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修武县人民法院排期开庭登记表(7月2日——7月5日)

  发布时间:2012-07-02 08:04:53


   
修武县人民法院排期开庭登记表
排期开庭单位 案号 案由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主审人 合议庭人员 书记员 原告 被告
刑事庭 108 故意伤害 7月3日8时30分 4 薛贵生   白国强   闫永军
109 危险驾驶 7月3日15时30分 4 卫  超 刘艳丽卫超、薛贵生 白国强   刘明文
110 故意伤害 7月4日8时30分 4 卫  超 刘艳丽卫超、薛贵生 白国强   李瑞平
113 危险驾驶 7月4日15时30分 4 薛贵生   白国强   杨胜利
117 危险驾驶 7月4日16时30分 4 薛贵生   白国强   司昆鹏
111 故意伤害 7月5日8时30分 4 薛贵生 刘艳丽卫超、薛贵生 白国强   杨务生
114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 7月5日15时30分 4 刘艳丽   白国强   刘彬彬
民一庭 1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7月2日8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范佳佳 崔保旦
8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7月2日8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范佳伟 都留喜
111 所有权确认 7月2日15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侯喜平 侯平安等2人
112 离   婚 7月3日8时30分 3 武慧梅   刘  玲 吴丽荷 范增增
114 离   婚 7月3日15时30分 3 武慧梅   刘  玲 付贺生 李艳梅
115 劳动争议 7月4日8时30分 3 武慧梅   刘  玲 张明文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汉山矿
13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7月4日8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曹立磊 吕院生等3人
1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7月4日15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王三星 杨红磊
1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7月5日8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赵金明等3人 焦作公信公证处等3人
1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7月5日15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李振华 高金平等2人
24 医疗事故 7月6日15时30分 3 郑  蕾   刘  玲 林晓玲 修武县人民医院
民二庭 296 民间借贷 7月2日8时30分 3 张翠荣   李  帆 张好敏 陈小伟
297 买卖合同 7月3日8时30分 7 丁继东   李  帆 张根成 修武一中
298 保险合同 7月4日8时30分 7 范同顺   李  帆 武陟县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修武营销服务部
299 民间借贷 7月5日8时30分 7 张翠荣   李  帆 王建军 窦钟鸣等2人
300 金融借款合同 7月5日15时30分 7 丁继东   李  帆 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杜小同等7人
行政庭 25 不履行法定职责 7月3日8时30分 6 范晓玲 柴永利范晓玲、张利华 王向北 徐振兴 五里源乡政府
郇封法庭 373 健康权 7月2日9时 9 张朝礼   薛晓敏 周自留 秦海军
323 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 7月3日9时 9 张朝礼   薛晓敏 崔冬林 崔保东
322 合伙纠纷 7月4日9时 9 张朝礼 康健张朝礼、人民陪审员秦春保 薛晓敏 常小滨 薛成虎等
云台山
法庭
615 买卖合同 7月2日9时 11 范  昕   高国杰 语远军 江峰等2人
621 健康权 7月6日9时 11 潘康德   高国杰 王进军等2人 五里源乡大堤屯村民委员会
 

责任编辑:赵玉洁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970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