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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承揽合同起纷争 以调止争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9-03 15:12:51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了涉诉企业诉讼成本和时间。

    某不锈钢制品公司和某文旅开发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签订《某小区项目栏杆及百叶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完毕后,该文旅开发公司欠该不锈钢制品公司61687.75元质保金未付。后经该不锈钢制品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文旅开发公司给付质保金。

    修武法院于2024年8月1日对该案立案受理,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有充分的调解空间,为达到息诉止争的社会效果,推动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法官通过不断地释法明理,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促使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某文旅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某不锈钢制品公司质保金61687.75元,这起承揽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高效的司法调解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一环。下一步,修武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视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独特价值,以更加温和、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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