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以被告薛某强行收打其秋粮玉米为由将被告诉至法庭,这原是一件简单的民事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然而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大打出手,还引出了背后的一段杀人命案。
经审理查明,本案的被告系原告丈夫的弟弟,2008年起,原告与本村村民徐某通奸,原告丈夫发现后,怒气难忍,手持尖刀进入徐某家中将其杀死。案件侦破后,原告丈夫畏罪服毒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丈夫在医院抢救及后事安排全由被告薛某料理,原告未承担任何费用,因此,被告收获了原告部分玉米,作为对自己抢救及处理原告丈夫后事费用的补偿,双方为此形成纠纷。
最终因原告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及其损失数额而败诉。真可谓小小案件不寻常,背后故事耸人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