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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暮年情感起波澜 柔性化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4-10-12 09:31:27


    人到花甲,正是闲暇在家享受生活之时,但家住修武县周庄镇某村的60余岁的张大爷和60余岁的周大妈,现在却因性格不合及生活琐事等诸多问题闹到法院要离婚。最终,该案在法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多方劝说下,老两口重归于好。

    经法官耐心询问,了解到老两口都已退休,本应安享晚年,但是,由于二人对于退休后的生活安排存在差异,丈夫怀疑妻子移情别恋,并且抱怨妻子对自己关心不够,丈夫认为长此以往无法相处,遂走进法庭意欲离婚。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已经年过花甲,相伴四十多年不容易,法官便从矛盾症结入手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劝导双方当事人:“毕竟这么多年夫妻,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怎么能轻言放弃?”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同意暂时冷静一下。最后经过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解开心结,张大爷表示不再要求离婚,这起纠纷至此成功化解。

    此次诉前调解,不仅缓和了当事人的诉讼对抗性,重系家庭美好,让一次“赌气”起诉走向和解方向,而且大大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

    都说“老伴、老伴”,老来有个伴,一起“信步夕阳下,携手话农桑”安享晚年,60多岁的老人闹离婚确实很少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老年人对于婚姻的期待和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他们更加注重自身的情感需求和生活质量,不再像过去那样为了子女或社会观念而勉强维持婚姻。

    修武法院周庄法庭针对近期前来法庭口头请求离婚、咨询离婚的老年人呈上升趋势的现状,为妥善化解老年人感情纠纷,坚持柔性司法,守护亲情,积极思考如何定分止争,着力打造以“家”为底色,以“情”为纽带,以“和”为导向的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以“法院主导、民调参与”的诉调合力,通过贴心调解,融通法理情,筑和谐港湾,将离婚纠纷化解于诉前。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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