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法院受理的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与修武某某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旗下云台山某某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修武法院执行局巧妙运用创新执行方案,成功化解矛盾,实现双方共赢。此案的妥善处理,不仅有效的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债务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体现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兼顾效率与公正、灵活性与原则性的智慧与担当。
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与修武某某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云台山某某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3月27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云台山某某酒店支付原告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17806.76元。被告云台山某某酒店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400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4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37806.76元。
2024年2月26日,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但该酒店一直在经营中,在本地属于中高端酒店,常有一些商务人士和游客入住,且前期投入较大,如果强制执行,则会影响该酒店的正常经营,进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不仅可能导致酒店员工就业问题,还可能对商业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鉴于此承办法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处理。最终商定以酒店储值卡的形式进行还款,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避免对酒店经营造成过大冲击,实现了双赢的局面,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工作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还要注重社会效果。修武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矛盾聚焦点,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在该案执行的过程中,不是简单机械执法,而是从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用善意文明的理念,创新的思维,灵活的方式,给企业解困松绑,最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注入了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