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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团支部荣获 “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发布时间:2013-05-06 10:58:18



    近年来,修武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院党总支部的领导下,着眼于法院工作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该院争创“学习型法院”,起到了先锋、桥梁和突击队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此次更是荣获修武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同时,该院干警苗小燕、高国杰和薛海军还分别荣获焦作市优秀团员和修武县优秀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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