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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不还 法院判决

  发布时间:2013-07-22 11:34:36


    找人帮忙,也会找来麻烦,修武县的吕女士深刻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去年,她找朋友帮忙开回自己买的一辆二手汽车,朋友却一借不还,最后闹到法庭。近日,她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汽车。

    去年,修武县七贤镇的吕女士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因自己开车技术不熟练,吕女士便请来好友白先生帮忙。

    白先生驾驶吕女士的二手汽车,将吕女士送回家中后,称自己的母亲生病在家,想借车为母亲看病。吕女士随口答应了白先生的借车请求。

    谁知,白先生开走吕女士的汽车后,一直不提返还的事情。吕女士多次催要,白先生总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刚买的车,自己都没开过,难道我的车是给他买的?”吕女士气愤地说。近日,吕女士诉至修武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白先生返还汽车。

    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白先生应立即返还吕女士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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