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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云台山法庭巧调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11-08 17:23:38


    修武县云台山法庭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中 ,认真分析该类案件特点,注重调解艺术。今年以来,该庭80%离婚案通过调解夫妻双方重新和好。

    李女与王男系同村农民,经他人介绍相识,于1994登记结婚,并生育二女。婚后夫妻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夫妻关系逐渐紧张,2010年底李女一气之下离家外出打工,俩人分居至今, 2012年10月李女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对二人基本情况的深入了解,认识到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纯属负气行为,其内心并不希望婚姻破裂的情况。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倾诉心中的苦水后,仔细分析造成矛盾的原因,等到双方心平气和后分头做二人的思想工作,热心、耐心细致入微地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激发当事人对子女、亲友的亲情,一遍遍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通过讲解离婚可能给两个女儿造成的心理压力和情感伤害,将影响女儿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使双方当事人以扶育子女的大局为重,很快认识到各自的不足,在法官面前互相承认错误,自愿和好。

    近年来,该法庭将审理的离婚案归类为家庭矛盾型,外出打工型,暴力型等,并对这类案件进行研讨,不断提高调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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