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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三留守 法外见真情

  发布时间:2014-04-24 12:37:17


  4月23日上午12时,伴随着学校放学的铃声,修武法院云台山法庭的法官高国杰在庄严的国徽下敲响了手中的法槌,参加庭审的是两名刚从学校赶来的初中生,庭外等候的三个证人是他们的同班同学。

  2013年6月7日12时许,方庄四中初三学生卢某、康某、杨某等人陆陆续续走出校园。康某骑电动车带着弟弟回家,卢某在距离康某5米左右的路边挥手想拦住康某的电动车,康某大喊:“快闪开,我的车没有闸!”一眨眼的功夫发现卢某已倒在地上,随后赶来的班长宰某让康某和杨某把卢某送回家。到家后,卢某疼痛难忍,遂送到医院治疗,卢某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卢某住院期间,康某父母支付卢某医疗费3400元。后双方家长因事故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卢某将康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云台山法庭立案受理后,法官高国杰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系初三学生,功课紧张,中招在即,而且双方父亲均是受别人雇佣的货车司机,常年在外奔波回不了家。为了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法庭将开庭时间定在了中午12点,这样既不耽误两名留守少年的学习,又不影响外出打工父亲的正常工作。下午1点40分时庭审结束,焦急等待的父母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此时,距孩子上课还有20分钟。

  孩子们按时到校上课后,云台山法庭的法官们考虑到当事人两个孩子的父亲均长期在外打工、孩子长期留守在家,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放弃中午吃饭、午休时间针对该起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给双方监护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该案目前正在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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