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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相撞互不让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5-20 17:08:21


   今年三月份,云台山法庭的法官们利用午休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使得原告陈某当场得到赔偿兑现。

  原告陈某与被告倪某、张某系同村村民,分别在不同的工厂里上班。去年六月份一天中午下班途中,三人均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倪某为了避让机动车而驶入马路左侧逆行,与迎面而来的陈某相撞,紧跟陈某后面的张某因受惊吓亦摔倒在地,造成陈某左手受伤。双方为医疗费如何分担问题互不相让,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到三个人同村,且平时关系也不错,只是为了一时生气才闹到法庭的情况后,又考虑到三人均在工厂里上班,十分繁忙,就利用下班后的午休时间把他们请到法庭来,耐心的听取他们的意见,细致的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从邻里关系的和睦相处入手,通过拉家常聊工作的方式解开了双方心里的小疙瘩,倪某当场给付陈某600元作为赔偿,并得到了陈某的谅解,三人高高兴兴同乘一辆车回去上班,同时表示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邻里纠纷一定多为对方着想,争做和睦相处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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