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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法院充分发挥“四项优势”人民陪审员参审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4-06-30 09:10:43


   2013年以来,修武县人民法院创新举措,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四项优势”,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举措实施以来,上诉率降低了2.7个百分点,调解撤诉率提高了1.8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建立人民陪审员“专家库”,发挥知识优势。注重从医生、会计、旅游等职业群体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分类设立医疗、金融、旅游、建筑纠纷四个陪审员“专家库”,发挥“专家”特长,协助法官在法庭调查时有针对性地提问,在合议庭评议时作权威性发言,在制作法律文书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专业问题讲清楚。2013年以来,该院“专家库”共吸收相关行业从业人员38人,参与案件审理78件,上诉率仅为3.8%,且无一发回改判。

    选任同村或同社区的陪审员参审邻里纠纷案件,发挥区域优势。在邻里纠纷类案件中,优先从当事人同村或同社区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利用此类陪审员对案件背景、风俗习惯、社情民意等案件相关情况更加熟悉的优势,作出更有效的调解和更公正的判决。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此类案件22件,调解16件,调解率达73%。

    选用女陪审员参审婚姻家庭案件,发挥亲和优势。在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时,优先邀请女性陪审员参庭,以其易于与当事人沟通、易获取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提高群众对裁判的认可度。2013年以来,女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3件,调解撤诉35件,调撤率达81.4%。

    延伸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优势。将部分人民陪审员聘为廉政监督员,将其监督职能延伸至法院工作的各个阶段,同时强化其参加合议庭时的监督作用,有效防止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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