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员薛东平将执行款2万余元送到刘某等5名农民工的手中。至此,5件拖欠民工工资的追索劳动报酬案得以全部执结。
2012年冬,刘某等5人到被执行人陈某开办的工厂内干活,截至2013年2月,共拖欠刘某等5人工资21600元。后经刘某等5人多次催要,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刘某等5人将陈某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约定陈某于2014年5月1日前支付所欠全部工资。到期后陈某仍没有支付所欠款项,无奈之下,刘某等5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到执行申请后,该院本着快立、快执、快结的原则,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6月18日,执行员把陈某传唤至法院,耐心细致地讲法律讲道理述真情,陈某当场一次性付清拖欠刘某等5名农民工的工资,并表示以后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