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修武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法院《二〇一四年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点》精神,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审判委员会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及时讨论案件。修武法院建立审判委员会例会制度,规定每周五上午召开审委会,要求审委委员的工作安排尽量避免与例会时间发生冲突,例会制度快速消化了等待审委会讨论决议的疑难复杂案件,有效避免了案件积压问题。
二是推进公开机制,保障诉讼权利。要求凡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均要提前向当事人送达《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审委委员名单及享有的有关权利。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收到送达回证后,立即安排审委会讨论程序,实现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公正,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智能化管理。修武法院不断推进审委会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报送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材料全部电子化。在审委会会议室给审委会委员、主办人、汇报人、列席人员、书记员均配备专用电脑,保证对案件相关报告、证据等材料审阅的快捷、高效。
四是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由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决议事项类型、审委会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相关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实现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审委办定期检查审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审委会决议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
五是总结审判经验,强化业务指导。修武法院审委会委员参加合议庭亲自审理法律适用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有代表性的案件时,通过发现具体问题,抽象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具体方案和准则,促进全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