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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简报第十期

发布时间:2014-04-18 11:30:28


    修武县法院召开关爱“三留守”人员推进会及农民工维权月动员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三留守”工作和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修武县法院4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关爱“三留守”人员推进会及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动员会,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白拴柱宣读了《修武县人民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古海林做了讲话,并做了重要指示。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本院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做到领导挂帅,全员参与,提升水平,务求实效。

    二、统筹兼顾,完善机制,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总揽全局,开展“三留守”专项活动要搞好“五个结合”。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二是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清欠农民工工资”活动相结合;三是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相结合;四是与司法公开年活动相结合;五是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

    三、高度重视,夯实基础,力促高效深层推进。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全面排查“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凡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的案件,一律纳入专项活动的范围,开辟“三留守”人员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新受理的案件要及时建立台账、汇总报送,按省市法院要求上报各类数据。通过庭审直播、巡回审判、就地宣判、人民陪审员参与等方式推行阳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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