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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简报第三十四期

发布时间:2014-06-23 12:40:20


    修武法院多项措施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13年是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届满重创的一年,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我院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的开展,成立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文明整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车辆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以院政治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创建工作要求的工作格局。每周对院内卫生区域、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庭室,责令部门负责人落实整改。 

    三是创新方式,推进学习型道德建设。开设“道德讲堂”,定期开讲,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做好学习笔记,形成全员参与、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成立“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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