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修武县方庄镇72岁的张贵梅老人做梦也想不到,由于自己行动不便,修武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她家,在农家小院里设立临时法庭,审理了她起诉两个孩子赡养一案。据了解,修武法院为减轻百姓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组成了两个“流动法庭”,在全县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法庭开到了田间地头。
法庭开到农家院
张贵梅老人有两个儿子,丈夫病逝后,儿子因家庭财产积怨纠纷,谁都不赡养老人。一气之下,老人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法官潘康德受理后,第二天就和两名干警来到村里了解情况,对张贵梅的两个儿子进行耐心疏导,但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占理。最终法庭开到了村里,让街坊邻居都来评理。经过张法官开导和街坊邻居的劝说,两个人承诺轮流赡养母亲。
在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础上,修武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两个巡回审判合议庭,变过去“坐堂问案”的方式为主动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
调判结合调解优先
“本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我们聘请了8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协同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修武法院副院长陈小伟介绍。
2013年4月28日是高村乡李国的大喜日子,李国邀请同学刘民前去帮忙。迎亲途中,刘民从放鞭炮的面包车门摔下,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刘家先后花费医疗费16万元,李国为刘民拿出4.6万元后再也无力承担,刘民决定起诉李国和面包车司机。为避免矛盾激化,该院从乡邻关系、同学情义等方面分析案情,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据统计,仅今年以来,该院就通过巡回审判调解案件120余起,立案调解率占民事案件的20%左右。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以案说法”也是“流动法庭”的特色之一。该院精心遴选出赡养、抚养、邻里纠纷、征地补偿等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在现场开庭审理的同时进行以案说法,让老百姓在具体实例中学到法律。
“三个必须”是“流动法庭”的另一特色,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必须现场解答;邻里间遇到纠纷必须现场解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疑点必须现场阐明。用老百姓自己的话说,“巡回审判成了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自己的法庭”。
“我们要求所有干警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社会角度看案件,把法院打造成老百姓的邻居、家门口的法院。”修武法院院长古海林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修武法院两个巡回法庭已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52件,上门立案49件,调解撤诉结案1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