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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简报第四十五期

发布时间:2014-07-18 12:08:29


    修武县人民法院 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为弘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良好风尚,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激励全院干警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修武法院在全院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修武法院为搞好这次评选活动,明确了考评标准和办法,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负责对各庭室进行普查与抽查,对照考评标准对庭室、个人进行打分。实行各庭室民主推荐与集体研究相结合,评选出最佳“文明庭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修武法院把评选活动的与提升审判质效结合起来,通过评选,评出团结和干劲,展现新风和新貌,鼓励全院干警养成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带头人,努力推进法院文明单位各项活动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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