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法院以司法救助促和谐
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正司法,修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和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我院通过加强衔接配合,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明确司法救助对象,使司法救助工作透明化、阳光化。规范救助程序,确保司法救助的公平公正。2013年以来,我院先后向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多起案件的10余名涉特困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31万余元。
通过司法救助制度的落实,使一批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树立了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