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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简报第五十五期

发布时间:2014-08-28 15:13:01


    忘不了的“农家书屋”

    自修武法院与修武县城关镇刘庄村结为帮扶对象后,就有了“不了情”。修武县法院先后为该村投资,对村内活动室、健身场进行完善。8月27日,法院干警常秋玲找点时间就又来到该村,及时将新来的法律书籍送到村里“农家书屋”。

    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修武法院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根据刘庄村的实际情况,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为村民增添精神食粮。修武法院捐赠各类书籍320余册,并积极配合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同时积极协助村里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图书分类和管理培训工作,帮助建立了农家书屋管理、借阅、读者服务等制度。

    我院将以农家书屋为依托,密切与刘庄村的联系,积极开展各种帮扶活动,努力为刘庄村的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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