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了、厂兴了、心情好了,一切都是法院的功劳”。因家庭矛盾打了三年官司的河南省修武县郇封镇农民李瑞国,三年多来一直就没开心过。日前,修武县法院几名法官就李瑞国的家事不厌其烦做工作,帮他化解了家庭矛盾,息了诉讼。一身清松李瑞国家和了、厂正常生产了、心情也特别好。高兴之余就给调解此案的法官发了这条短信。
农民李瑞国几年前在其岳父开办的纸箱厂协助搞经营。岳父病故后,岳母将厂交由李瑞国经营,双方口头约定把纸箱厂账面资金和部分债权作价10万元,由李瑞国分期分批偿还,后由于还款问题发生矛盾,李瑞国及妻子与其岳母及所有妻弟妻妹不再来往,使得整个大家庭不再和睦,且矛盾愈来愈深。一气之下,其岳母于2006年6月29日诉至法院,要求李瑞国偿还还款期限内的本息7.7万元及逾期利息。2006年底,一审判决被告李瑞国败诉,李瑞国不服,提起上诉,之后又撤回上诉。判决生效后,李瑞国又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3年的官司使李瑞国不仅没有好心情,却还要一门心事打官司,开办的小厂生产断断续续,生意也不景气。
再审此案的法官认为,李国瑞家事虽然复杂,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的建立更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该法院法官武慧梅、张保华等数十次分别和李瑞国的岳母及李瑞国的妻弟妻妹通过闲谈的方式了解案情,并了解了欠款形成的经过及家庭纠纷的起因,同时也向李瑞国了解了纸箱厂的现状和其心中的想法,双方当事人各自向法官倾吐了内心的苦衷和不满,都有相互让步和解纠纷的意向,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后,再审法官下决心拿下这起难案,他们走访当事人家13次,打电话上百次,经过法官数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攻坚,2009年8月12日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李瑞国归还其岳母现金50000元,并当场履行40000元,剩余款项于12月底以前还完。一个分离三年的家庭终又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