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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简报第五十七期

发布时间:2014-09-01 15:17:05


    树立主人翁精神 建设节约型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加快节约型法院建设,增强广大干警归属感,发挥广大党员、团员表率作用,营造绿色办公、低碳办公良好氛围,院团支部特向全院干警提出倡议如下:

    节约一度电:一是夏天空调设置在26℃以上,冬季设置在20℃以下,下班半小时前关闭空调;二是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对停用1小时以上的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关闭电源,下班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板总开关;三是白天办公室及会议室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未采用声控装置的走廊灯、楼梯灯早晨及时关闭,防止“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节约一滴水:一是及时检修、更换老化水龙头、便池水箱按键,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二是广大干警养成节水习惯,洗手、冲刷后及时拧紧水龙头,发现损坏、老化水龙头及时反映;三是提倡一水多用,洗脸、洗手水用于涮洗抹布,洗抹布水用于浇花,做到循环利用。

    节约一张纸:一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邮件传输系统,推行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二是提倡双面打印复印,对非属保密范围的单面打印纸张不予粉碎,并进行分类保存,用于自制便签或草稿本;三是认真审查修改文件、稿件内容,做到电子版修改,定稿打印。

    节约一升油:一是提倡驾驶员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做到节油驾驶;二是办公用车尽量选派小排量、低能耗车辆出车;三是及时公布办公用车计划,鼓励“拼车”办公,一程多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节约是美德,是品质,更是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积少成多,做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法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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