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完善村委会往来账目管理的建议
修法建字(2014)9号
修武县周庄镇孔村村委会:
本院在审理涉及周庄镇孔村村委的相关案件时,发现村委会在经济往来账目管理、款项支付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主要问题如下:
一、在对外经济交往中,村干部签名书写欠条、借条等债务凭证,未加盖村委会公章,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发生诉讼及易认定为职务行为,导致村委最后承担民事责任;
二、村“两委会”干部会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
为此,我院建议:
一、对村干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二、规范村“两委会”干部在对外交往中的职务行为,杜绝漏洞发生;
三、规范村委会财务账目管理,切实制定和施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
四、对于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的现象,村委会应采取必要法律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村集体的损失。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