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修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完善财务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2-17 10:13:25
修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完善财务管理的建议
修法建字(2014)11号
修武县祥云环保建材厂: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XX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你单位财务混乱、账目不清,致使他人有机可乘,持相关凭据进行恶意诉讼,导致你单位陷入诉讼的窘境。为促进你单位健康发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为此,我院建议:
一、配备专门的会计保管等专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二、加强监督,定期邀请专业财务人士对账目进行核检。
三、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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