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疯狂犯罪持刀抢劫金店 警民联手抓捕人赃俱获

  发布时间:2015-03-25 10:58:22


    2015年3月10日上午,修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持刀抢劫金店的案件,被告人张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4日下午16时50分许,被告人张某驾驶一辆黑色无牌照摩托车,携带斧头、菜刀、头盔、包等工具窜至修武县县城七贤大道 “中国黄金”店附近,乘店内人少之机,戴头盔口罩,手持菜刀、斧头进入店内,砸破柜台玻璃后将柜台内七条黄金项链抢走。后被告人张某在逃跑途中被闻讯的附近群众围追堵截,在一中学附近被修武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抓获,并当场缴获所有被抢黄金项链。经鉴定,七条黄金项链价值44000余元。

    修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亦无前科犯罪记录,且案发后及时被抓获,被盗黄金项链也已全部追回,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张某表示不上诉,服从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赵洁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5810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