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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瘫痪老人养老难,修武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5-06-03 11:59:20



    5月26日下午,修武法院周庄法庭法官薛海军携书记员王艳华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王屯乡习村,为一名瘫痪在床的老人上门立案。

    原告付某今年70岁,育有两儿两女共四个子女。前两年,老先生因患脑梗塞导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四个儿女对照顾老人的事争吵不休,一直没有拿出合理的共同赡养老人的方案,导致老人生活困难,无人照料。因此,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轮流赡养,并平均分摊以后的医疗费等费用。

    周庄法庭收到起诉状后,考虑到付某已是七十岁高龄,且瘫痪在床,就决定到老人家中上门立案。在老人的病榻前,薛法官先是和老人聊聊家常,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后又详细地询问了老人一些基本情况。经审查本案完全符合立案条件,就现场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和诉讼费缓交手续。

    从付某家出来已是下午六点多钟,薛法官带领书记员又急匆匆赶赴王屯乡东延陵村为另外一名行动不便的八十岁高龄的老人上门办理离婚纠纷的立案手续。

    周庄法庭长期坚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立案,特别是在受理赡养案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体现人文关怀。上门立案的工作方式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赏,每次离开时,当事人都把感动化为连声的“谢谢”。

责任编辑: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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