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修武法官为16名农民工解了“心病”

  发布时间:2010-03-05 10:39:57


   对于农民工来说,过了正月十五、十六就是新的一年的开始。对于将要外出打工的河南省修武县高村乡习村16名民工,因年前的工资款未拿到手,迟迟不能外出,无奈之下,他们于3月3日找到法院,可他们没想到,仅两天时间修武法院法官就为他们解了这块“心病”。

   去年10月,修武县高村乡付高生、付高成等16名民工,为在修武县承包工程的获嘉县人王刚打工,到了年底,包工头王刚给付他们部分工资款后,剩余12500元工资款一拖再拖,一直不予兑现。新年过后,这些民工将要外出打工,但因年前所欠工资还没有落实,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十五、十六过后,16名民工合计后,就来修武县法院立案庭咨询。针对这起民工工资案件,修武法院法官高度重视,决定采取最快捷的方法为农民工解愁,当即下达支付令,立案庭庭长周白雁带领干警和农民工代表当即驱车到获嘉县找到当事人王刚,没想到包工头王刚也说了自己的“苦衷”。原因是他今年刚开始承包工程,购买了一批建筑工具,将民工工资款占用,手头也确实有些紧,但给建筑商的工程还很多,想着来年挣钱后再给付。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就和包工头王刚一起找到建筑商李某进行协调。建筑商李某听了这些情况后,非常同情,认为下期工程马上开始,就将包工头王刚的工程款提前预付20000元。在法官的帮助下,仅两天时间,16名农民工就如愿领到了各自的工资款,高兴地开始了新的民工生活。  

责任编辑:张玉强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6032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