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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简报第七期

发布时间:2015-04-16 09:01:52


    修武法院三项便民服务措施获群众点赞

    在家就能立案,田间就能开庭,门口就有服务,修武法院三项服务措施群众点赞。

    一是巡回收案。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修武法院定期派出法官前往交通不便的乡村,深入农户家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民事案件上门立案。对于因文化水平所限,不能书写诉状,也无经济能力委托他人代写诉状的当事人,巡回法官可以依法受理口头起诉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于老、弱、病、残、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对其进行相关司法救助的说明,切实保障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是适时就地开庭。修武法院坚持“办案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将开庭地点设在百姓的院落、田间地头等。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好关系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因简单小事处理不当而引发重大案件的发生。

    三是全方位做好法律宣传。办案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用最通俗的语言和最便捷的方式定纷止争,群众不出村即可在家门口享受司法服务,看到审判全过程,接受法制教育。庭后,法官可以根据个案开展法律咨询,了解群众需求,从而使老百姓更懂法、守法。同时法庭还采用座谈会、模拟法庭、旁听案件、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送法进校园,对辖区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责任编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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